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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人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逻辑——基于对我国台湾地区相关经验的考察_《中证政研简报》2022年第50期(总第819期)

日期:2022-06-09 文章来源:《中证政研简报》2022年第50期(总第819期) 作者:杨慧敏,倪培根

摘要: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认定是一个全球性难题,需要平衡好精准追责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。“中安科案”“五洋债案”等判决中比例责任的认定方案一度引发热议,反映相关司法实践仍处于探索过程中。我国台湾地区完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追责体系的做法值得借鉴,其立法经历了从粗放追责到精准追责的演进过程,强调区分主体身份、主观过错和责任范围对责任主体分层次追责;司法实践又区分公司内外部人确立不同的勤勉尽责标准,并运用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,对责任主体适用有限制的比例责任,既防止边缘人员承担主要责任,也避免投资者获赔金额超出实际损失。相关启示:一是在制度设计和执行过程中平衡好投资者保护和精准追责;二是坚持“内外有别”,合理界定公司内部人员与外部中介机构的民事赔偿责任;三是发挥司法对立法的填补功能,在责任比例认定上赋予法院必要的自由裁量权。


关键词:虚假陈述;责任认定;台湾地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