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为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需要,扎实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,要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、降低维权成本,同时防止发生滥诉。我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开局良好,但也面临启动程序受限、资金支持不足、激励约束机制缺位等问题,可能导致后续动力不足。澳大利亚2006年确立的第三方资助诉讼制度,便利启动程序、加强资金支持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,在鼓励维权与遏制滥诉之间实现有效平衡,积极推动了集体诉讼的常态化运行,也有效解决了美国胜诉酬金存在的约束不足问题。建议我国在坚持公益属性基础上,适时引入第三方公益资助诉讼机制,加大对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财务支持力度,便利起诉并扩大维权律师主体范围,加强执法司法协同,完善激励约束机制,有效防范利益冲突。
关键词: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;第三方资助诉讼;公益诉讼